廉署落案起訴前保安員及商人共四人疑涉解款車走私流動電話貪污案

2001年6月19日

四名男子疑涉及一宗利用解款車走私流動電話往內地的貪污案件,較早時被廉署拘捕,四人今日(星期二)被落案起訴以行賄及走私罪名。

許秉祺,五十一歲,及史可春,五十四歲,分別為怡和保安香港有限公司(「怡和」)前保安員及前隊長;周修杰,四十歲及周楚鋒,四十二歲,分別為誠發貿易公司東主及職員,將於 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法院提堂 。

廉署於去年八月在文錦渡管制站截查一輛屬於有關護衛公司的解款車,並拘捕案中被告。

廉署人員於解款車內撿獲九百五十部流動電話,及九百二十八塊流動電話用的電磁,估計總值約二百七十八萬元。當時解款車正預備過境往內地。

第一項控罪指許及周修杰於九九年十月至二○○○年八月期間,串謀向許提供若干筆現金款項,作為許為「怡和」當值時,利用裝甲車輛運送無線電話及附件的報酬。

第二項控罪指許及史於同一期間串謀向史提供若干筆現金款項。

控罪指史涉嫌收受有關利益,以利用裝甲車輛運送無線電話及附件,或沒有阻止許利用該車輛作有關用途。

有關涉嫌控罪發生時,史及許皆為「怡和」當值。

第三項控罪指四名被告與黃文秀串謀輸出未列艙單貨物,即無線電話及附件。

被告暫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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