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玩 Line 」詐騙女子六萬零七百元罪成候判

2001年7月13日

一名警員揑造連篇謊話,向一名透過「玩 Line 」認識的女子詐騙共六萬零七百元,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凌政雄,二十九歲,今日被裁定六項詐騙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成立。

裁判官周慶澎將案件押後至七月二十七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稱凌向朋友索取及收受未經許可的貸款。調查揭發有關詐騙罪行。

案情透露:凌於去年二月透過電話「玩 Line 」認識化粧品推銷員陳芷明。

去年二月至六月期間,凌揑造連篇謊話,不誠實地向陳詐騙共六萬零七百元。

凌向陳訛稱,他的母親突然因肝硬化去世,故此需要金錢支付喪禮的費用。

他亦訛稱需要金錢支付其工廠的工人,及償還工廠欠一名供應商共二十萬元。

凌並訛稱一輛屬於他的貨車通過內地海關時,需要支付五千元的手續費。

案情指出,凌至今已歸還約八千三百元予陳。

凌亦企圖不誠實地從另一名推銷員陳俐俐騙取三千元,即虛假地表示其舅父的「的士」和一輛汽車相撞,需要金錢支付修理費。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Melville Boase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安偉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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