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按揭貸款詐騙案拒捕疑犯今判刑

2001年7月27日

一名女子,較早時於廉署人員就一宗懷疑按揭貸款案作拘捕行動時拒捕,被廉政公署檢控,今日(星期五)在屯門法院被判刑。

吳月華,四十五歲,今日向裁判官唐慕賢承認於今年二月一日抗拒廉署人員執行職責,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 13A 條,被判罰款二千元。

案情透露:一名廉署高級調查主任及一名助理調查主任於今年二月一日奉命拘捕吳,懷疑她與一宗按揭貸款詐騙案有關,並獲手令搜查她位於元朗的居所。

當日上午九時五十分,該兩名廉署人員在吳的住所附近等候。當吳出現後,兩人向她出示委任證表明身份。

該名高級調查主任向吳解釋,他們兩人根據法庭的手令有權搜查她的居所。

三人抵達吳的居所後,該名高級調查主任將吳逮捕,並向她作出警誡。

吳突然企圖逃離居所。

在其後的追捕行動中,吳曾兩度襲擊該名高級調查員。

兩名廉署人員最終將吳制服,並要求警方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余漢傑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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