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分判商前僱員在石蔭邨重建計劃「偷工減料」罪成候判
2001年9月13日
兩名分判商前僱員,在房屋署荃灣石蔭邨重建計劃第二期安裝不合規格的不鋼鋼板,較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文濟華,四十九歲,雄豐工程有限公司(「雄豐」)前總經理;及鄭德成,三十六歲,「雄豐」前助理採購經理,被判一項串謀詐騙總承建商「中國建築工程公司」(「中國建築」)的罪名成立。
法官麥健濤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八日判刑,以待兩名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文及鄭分別獲准以一萬五千元及一萬元保釋外出。
「雄豐」獲「中國建築」分判一份價值八十四萬六千元的合約,在該重建計劃中的商場的外牆上安裝不鋼鋼板。
兩名被告於九九年一月十五日至二月十日期間,不誠實地向「中國建築」偽稱,他們已按照工程合約在該商場的外牆上安裝兩毫米厚的不鋼鋼板。
「雄豐」其實安裝了一點五毫米厚的鋼板。
兩名被告其後向總承建商提供虛假資料,令「雄豐」獲發八十四萬六千元的部分工程費用。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Andrew Raffell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麥暢穎協助。
文濟華,四十九歲,雄豐工程有限公司(「雄豐」)前總經理;及鄭德成,三十六歲,「雄豐」前助理採購經理,被判一項串謀詐騙總承建商「中國建築工程公司」(「中國建築」)的罪名成立。
法官麥健濤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八日判刑,以待兩名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文及鄭分別獲准以一萬五千元及一萬元保釋外出。
「雄豐」獲「中國建築」分判一份價值八十四萬六千元的合約,在該重建計劃中的商場的外牆上安裝不鋼鋼板。
兩名被告於九九年一月十五日至二月十日期間,不誠實地向「中國建築」偽稱,他們已按照工程合約在該商場的外牆上安裝兩毫米厚的不鋼鋼板。
「雄豐」其實安裝了一點五毫米厚的鋼板。
兩名被告其後向總承建商提供虛假資料,令「雄豐」獲發八十四萬六千元的部分工程費用。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Andrew Raffell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麥暢穎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