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緝七百萬元詐騙案疑犯多年今日終由加拿大引渡返港

2001年9月27日

一名電腦產品製造商前行政人員涉嫌參與一宗七百萬元詐騙案件,而被廉政公署通緝多年。該疑犯過去三年多一直透過司法程序反對引渡,直至本月較早時上訴失敗後被當地法庭命令必須返港受審,今日(星期四)從加拿大被引渡抵港。

賴科,三十四歲,愛普生香港有限公司(「愛普生」)前營業工程師,較早時加拿大皇家騎警應香港政府要求,於九八年八月在安大略省麥咸市將其拘捕。

賴在當地被捕後一直反對引渡,最後上訴失敗,於本月較早時被加拿大法院下令須回港受審。

賴於九五年七月至十月受僱「愛普生」期間,涉嫌將公司與內地的生意轉移到多間公司,導致「愛普生」損失達三百萬元。廉署調查顯示,賴及其友人涉嫌在該等公司擁有財務利益。

賴又涉嫌向「愛普生」提交偽造文件,藉以隱瞞有關詐騙行為。

賴將被控以兩項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3) 條罪名,即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一項盜竊及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將於 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被帶往東區法院提堂 。

賴於廉署展開調查有關案件前經已離開「愛普生」。香港法院於九七年六月發出手令通緝賴。

賴於九八年八月被加拿大警方拘捕後,曾十次出席引渡審訊,並曾質疑香港與加拿大之間的引渡協議的合法性,以反對引渡。

加拿大法院於九九年六月裁定引渡協議合法,並於去年一月駁回賴提出其他的反對引渡理據,勒令將其交還香港廉署。

賴其後就法庭的裁決提出上訴。本月初安大略省上訴法院駁回其上訴及司法覆核的申請,下令將其引渡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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