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廉署人員當場拘捕會計師行職員推翻認罪申請被否決繼續還押候判

2001年10月9日

一名為會計師行聘用為會計師的男子,向商場租戶收取賄款時,被廉署人員當場拘捕,上週六在法庭認罪後,隨即申請推翻認罪。東區法院今(星期二)早作出裁決,否決其申請。

被告為石家明,四十三歲,受僱於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德勤」),於上周六承認五項貪污罪名,其後法院下令將他還押懲教署看管,他即提出推翻認罪的申請。

裁判官文偉新認為,被告於認罪時明白其控罪,並無理據更改其認罪答辯,故否決其申請。

裁判官將判刑押後至十月二十二日,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並下令將被告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於上周三(十月三日)接獲貪污舉報,隨即部署行動,當被告於翌日傍晚在商場先後向兩名租戶收取共三千六百元賄款後,在場的廉署人員即時將他拘捕。

案情透露:石受僱於「德勤」為會計師,負責在北角新時代廣場為商戶辦理續租事宜。

十月三日,石接觸商戶葉菁、張玉華及曾惠英,就她們鋪位的續租進行商談。

被告其後向該三名商戶曾先後索取共五千九百元,以協助她們在商談延續租約時爭取較有利的條款。

「德勤」並不容許其僱員就會計師行的業務或生意索取或收受任何個人利益。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鍾洪偉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姚詠慧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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