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假乘車證貪污案四人認罪
2001年10月12日
涉及偽造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公司 ( 「新巴」 ) 家屬乘車證集團的四名成員,較早前被廉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偽造乘車證以獲取非法利益。
案情透露,該集團曾向一名「新巴」司機提供一千元賄款,以獲取司機提供一張真正乘車證,協助集團進行偽造活動。
集團主腦劉達輝,三十九歲;及其餘三名成員黃森松,三十七歲;陳大偉,三十一歲;及梁翠儀,二十九歲,承認合共十六項控罪。有關控罪包括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串謀欺詐及偽造文書等罪名。
法官黃永輝決定將四名被告的宣判押後,以待同案另外八名被告於今年十二月接受審訊。
各被告准予現金五千至一萬元保釋外出。法庭又命令劉達輝不准離開香港。
廉署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指稱有多名「新巴」員工在發出乘車證時,懷疑涉及貪污。
廉署今年較早時採取行動,拘捕合共三十人,包括四名被告。
行動中,廉署搜獲共五十六張偽造「新巴」乘車證,其中三十二張為二○○○年度,其餘屬於二○○一年度的證件。
案情指劉達輝及黃森松獲得身在內地的其他成員協助,串謀偽造「新巴」員工及 / 或家屬乘車證。
黃森松為偽造乘車證,向「新巴」司機黃德明提供一千元,作為黃向其提供一張乘車證樣本的報酬。
劉達輝、黃森松及梁翠儀被發現合共藏有五十張偽造乘車證。
案情又透露,該集團出售偽造的乘車證時,每張售價視乎證件有效期限而定,介乎八百元至一千八百元不等。
有關偽造證件聲稱持有人為巴士公司員工或其家屬,可讓其免費乘搭「新巴」巴士。
另外,新巴司機黃德明及另一偽證集團成員王永成,較早前分別否認一項串謀及一項詐騙罪,二人將於下月接受審訊。
案中十六名曾使用偽造乘車證的人士,較早前已承認控罪,被判監禁但獲緩刑。
案件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何偉萬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鄧志光協助。
案情透露,該集團曾向一名「新巴」司機提供一千元賄款,以獲取司機提供一張真正乘車證,協助集團進行偽造活動。
集團主腦劉達輝,三十九歲;及其餘三名成員黃森松,三十七歲;陳大偉,三十一歲;及梁翠儀,二十九歲,承認合共十六項控罪。有關控罪包括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串謀欺詐及偽造文書等罪名。
法官黃永輝決定將四名被告的宣判押後,以待同案另外八名被告於今年十二月接受審訊。
各被告准予現金五千至一萬元保釋外出。法庭又命令劉達輝不准離開香港。
廉署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指稱有多名「新巴」員工在發出乘車證時,懷疑涉及貪污。
廉署今年較早時採取行動,拘捕合共三十人,包括四名被告。
行動中,廉署搜獲共五十六張偽造「新巴」乘車證,其中三十二張為二○○○年度,其餘屬於二○○一年度的證件。
案情指劉達輝及黃森松獲得身在內地的其他成員協助,串謀偽造「新巴」員工及 / 或家屬乘車證。
黃森松為偽造乘車證,向「新巴」司機黃德明提供一千元,作為黃向其提供一張乘車證樣本的報酬。
劉達輝、黃森松及梁翠儀被發現合共藏有五十張偽造乘車證。
案情又透露,該集團出售偽造的乘車證時,每張售價視乎證件有效期限而定,介乎八百元至一千八百元不等。
有關偽造證件聲稱持有人為巴士公司員工或其家屬,可讓其免費乘搭「新巴」巴士。
另外,新巴司機黃德明及另一偽證集團成員王永成,較早前分別否認一項串謀及一項詐騙罪,二人將於下月接受審訊。
案中十六名曾使用偽造乘車證的人士,較早前已承認控罪,被判監禁但獲緩刑。
案件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何偉萬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鄧志光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