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四人疑涉洩露電訊客戶資料貪污案
2001年10月18日
四名男子,懷疑涉及一宗洩露電訊客戶資料貪污案,較早時被廉署拘捕,四人今日(星期四)被落案起訴。
被告為:麥定維,五十九歲,商人;朱志和,四十六歲,電訊工程承辦商;李國興,三十八歲,香港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訊盈科」)技術員;及甄國橋,五十三歲,和記環球電訊(「和記」)高級技師。四人將於 明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法院 提堂。
廉署曾接獲貪污投訴,指稱有收數員涉嫌行賄電訊公司職員,以獲取客戶的資料,方便他們追收欠債。
廉署遂於今年三月進行代號「雪印」的行動,拘捕了十八名人士,包括本案四名被告。
被告共被控以六項罪名。其中兩項控罪指麥於二○○○年五月十二日至二○○一年三月一日期間,與朱志和串謀向「和記」及「電訊盈科」職員提供利益,作為取用有關電話用戶詳情之限閱資料的報酬。
控罪指麥與同謀每次提供一百至二百元以換取電話用戶資料。
朱及李共被控以三項進入「電訊盈科」之 Dragon System 電腦系統,目的為不誠實地取用有關用戶詳情的限閱資料。
朱及甄則被控以一項相類控罪,指其進入「和記」的電腦系統,目的亦為取用有關用戶詳情的限閱資料。
被告為:麥定維,五十九歲,商人;朱志和,四十六歲,電訊工程承辦商;李國興,三十八歲,香港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訊盈科」)技術員;及甄國橋,五十三歲,和記環球電訊(「和記」)高級技師。四人將於 明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法院 提堂。
廉署曾接獲貪污投訴,指稱有收數員涉嫌行賄電訊公司職員,以獲取客戶的資料,方便他們追收欠債。
廉署遂於今年三月進行代號「雪印」的行動,拘捕了十八名人士,包括本案四名被告。
被告共被控以六項罪名。其中兩項控罪指麥於二○○○年五月十二日至二○○一年三月一日期間,與朱志和串謀向「和記」及「電訊盈科」職員提供利益,作為取用有關電話用戶詳情之限閱資料的報酬。
控罪指麥與同謀每次提供一百至二百元以換取電話用戶資料。
朱及李共被控以三項進入「電訊盈科」之 Dragon System 電腦系統,目的為不誠實地取用有關用戶詳情的限閱資料。
朱及甄則被控以一項相類控罪,指其進入「和記」的電腦系統,目的亦為取用有關用戶詳情的限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