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非法轉讓街市攤檔租用權獲利一百萬元各判監十五個月
2001年11月9日
一名商人及其妻子將街市攤檔租用權非法轉讓,從中獲取約一百萬元得益,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五)於區域法院各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陳樹雄,四十九歲,及其妻施緣鈕,三十三歲,無業;較早時被裁定共六項串謀多名小販詐騙市政局及臨時市政局罪名成立。案件發生於九六至九九年期間。
控罪指兩名被告不誠實地欺詐市政總署職員,將一個固定小販檔牌照及多個街市檔位租約給予一些小販,即向市政總署職員隱瞞該等小販已將有關街市經營業務之權力賣予夫婦兩人,違反牌照及租約條款。
有關檔位分別位於通菜街、牛頭角街市、大成街街市及荔灣街市。
暫委法官羅德泉於判刑時斥責被告影響「強制性取締流動小販牌照」政策,並且妨礙公眾在公平、公開的制度下租賃和經營街市檔位的權利,對社會造成不公,故必須判其監禁。
廉署較早時接獲舉報,指有前市政總署人員收受賄賂,批出街市攤檔租約。有關貪污指控其後證實並不成立。
按照「強制性取締流動小販牌照」政策,交還牌照的小販可獲三萬元,或可另外選擇租用一個固定攤檔。有關租用權不得轉讓。
案情透露,被告於九六至九九年期間,先後向七名小販購入其街市攤檔,每個作價五萬元至十二萬元不等,然後再在市署不知情下,將攤檔以每個年租二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出租,非法獲利達一百萬元。
另外,九名涉案小販較早時分別認罪或被裁定罪名成立,被法庭判以緩刑或罰款。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陳左澤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劉天廣協助。
陳樹雄,四十九歲,及其妻施緣鈕,三十三歲,無業;較早時被裁定共六項串謀多名小販詐騙市政局及臨時市政局罪名成立。案件發生於九六至九九年期間。
控罪指兩名被告不誠實地欺詐市政總署職員,將一個固定小販檔牌照及多個街市檔位租約給予一些小販,即向市政總署職員隱瞞該等小販已將有關街市經營業務之權力賣予夫婦兩人,違反牌照及租約條款。
有關檔位分別位於通菜街、牛頭角街市、大成街街市及荔灣街市。
暫委法官羅德泉於判刑時斥責被告影響「強制性取締流動小販牌照」政策,並且妨礙公眾在公平、公開的制度下租賃和經營街市檔位的權利,對社會造成不公,故必須判其監禁。
廉署較早時接獲舉報,指有前市政總署人員收受賄賂,批出街市攤檔租約。有關貪污指控其後證實並不成立。
按照「強制性取締流動小販牌照」政策,交還牌照的小販可獲三萬元,或可另外選擇租用一個固定攤檔。有關租用權不得轉讓。
案情透露,被告於九六至九九年期間,先後向七名小販購入其街市攤檔,每個作價五萬元至十二萬元不等,然後再在市署不知情下,將攤檔以每個年租二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出租,非法獲利達一百萬元。
另外,九名涉案小販較早時分別認罪或被裁定罪名成立,被法庭判以緩刑或罰款。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陳左澤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劉天廣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