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服務員受賄提名友人享用優惠機票判囚一年
2001年11月20日
一名國泰航空有限公司(「國泰」)空中服務員,收受共三萬元賄款,提名友人加入公司的「旅行伙伴」計劃享用優惠機票,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二)在東區法院被判入獄一年。
黎展鵬,二十七歲,今日被裁定兩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收受利益罪名。
裁判官麥理庭宣判時稱,被告收受利益屬嚴重罪行,故須判處即時入獄。
案情透露:黎受僱「國泰」期間每年可提名一名「旅行伙伴」。
根據有關計劃,該名「旅行伙伴」可以正價一折購買「國泰」機票。
「國泰」的政策嚴禁僱員在提名「旅行伙伴」計劃中收受利益。
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黎在謝敏宜的要求下提名她為其二○○○年的「旅行伙伴」。
黎其後收受謝提供的一萬五千元,作為提名她成為「旅行伙伴」及向她發出優惠機票的報酬。
去年四月二十日至十二月五日期間,謝先後六次獲發優惠機票乘搭「國泰」航機,並省回共七萬零七十元的機票費用。
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黎又提名謝為其二○○一年的「旅行伙伴」。
黎其後以相同理由收受謝提供的另外一萬五千元報酬。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Richard Donald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岑寶珠協助。
黎展鵬,二十七歲,今日被裁定兩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收受利益罪名。
裁判官麥理庭宣判時稱,被告收受利益屬嚴重罪行,故須判處即時入獄。
案情透露:黎受僱「國泰」期間每年可提名一名「旅行伙伴」。
根據有關計劃,該名「旅行伙伴」可以正價一折購買「國泰」機票。
「國泰」的政策嚴禁僱員在提名「旅行伙伴」計劃中收受利益。
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黎在謝敏宜的要求下提名她為其二○○○年的「旅行伙伴」。
黎其後收受謝提供的一萬五千元,作為提名她成為「旅行伙伴」及向她發出優惠機票的報酬。
去年四月二十日至十二月五日期間,謝先後六次獲發優惠機票乘搭「國泰」航機,並省回共七萬零七十元的機票費用。
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黎又提名謝為其二○○一年的「旅行伙伴」。
黎其後以相同理由收受謝提供的另外一萬五千元報酬。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Richard Donald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岑寶珠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