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商人承認以虛假交易騙取一百二十萬元銀行信貸候判
2001年11月29日
三名商人串謀以虛假商業交易,向一間本地銀行騙取約一百二十萬元的信用狀貸款,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馮燕媚,四十八歲,生力皮具廠有限公司(「生力」)股東;張靜雯,三十三歲,百利行公司(「百利行」)東主;及陳國偉,五十三歲,中滙實業公司(「中滙」)東主,今日承認共兩項串謀欺詐罪名。
法官賴磐德將判刑押後至十二月二十日,以待各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准許各人以現金二萬元保釋外出。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懷疑有銀行職員收受利益,以協助他人以欺詐手段申請信用狀貸款。廉署其後揭發有人以虛假交易紀錄詐騙信貸。
案情透露:馮於去年四月一日至今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間,與張及陳串謀欺詐永亨銀行有限公司,即不誠實地致使該銀行開出共五張信用狀予「生力」,而「百利行」及「中滙」則為該等信用狀的指定受惠公司。
被告向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訛稱「生力」、「百利行」及「中滙」之間確有真實的商業交易。有關銀行最後分別向「百利行」及「中滙」發放三十二萬四千八百元和八十五萬六千二百元的信貸。
「百利行」及「中滙」在扣除銀行費用後,將餘款交還「生力」。「生力」其後向銀行歸還全部信用狀貸款。
案情又透露,該銀行若知悉該等信用狀申請有詐騙成份,絕不會批出及發放合共一百一十八萬一千元的貸款。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鍾洪偉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劉偉娟協助。
馮燕媚,四十八歲,生力皮具廠有限公司(「生力」)股東;張靜雯,三十三歲,百利行公司(「百利行」)東主;及陳國偉,五十三歲,中滙實業公司(「中滙」)東主,今日承認共兩項串謀欺詐罪名。
法官賴磐德將判刑押後至十二月二十日,以待各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准許各人以現金二萬元保釋外出。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懷疑有銀行職員收受利益,以協助他人以欺詐手段申請信用狀貸款。廉署其後揭發有人以虛假交易紀錄詐騙信貸。
案情透露:馮於去年四月一日至今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間,與張及陳串謀欺詐永亨銀行有限公司,即不誠實地致使該銀行開出共五張信用狀予「生力」,而「百利行」及「中滙」則為該等信用狀的指定受惠公司。
被告向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訛稱「生力」、「百利行」及「中滙」之間確有真實的商業交易。有關銀行最後分別向「百利行」及「中滙」發放三十二萬四千八百元和八十五萬六千二百元的信貸。
「百利行」及「中滙」在扣除銀行費用後,將餘款交還「生力」。「生力」其後向銀行歸還全部信用狀貸款。
案情又透露,該銀行若知悉該等信用狀申請有詐騙成份,絕不會批出及發放合共一百一十八萬一千元的貸款。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鍾洪偉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劉偉娟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