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換登機證偷渡美國「人蛇」集團案七人被判囚

2001年12月4日

五名涉嫌偷運「人蛇」集團成員,向內地人士提供偽造美國護照,及與他們交換登機證,協助他們登上航機前往美國,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二)在區域法院全部被判入獄,其中一人被判囚四年半。

五名集團成員分別為鄭光忠,二十九歲,商人;鄭航城,二十九歲,公司東主;王麗明,三十三歲,家庭主婦;陳崇元,三十九歲,公司東主;及 Robert Yu ,三十九歲,無業。

鄭光忠及鄭航城分別被判入獄四年半及三年半。

王被判入獄三年,而陳及 Yu 則分別被判囚兩年及一年半。

兩名內地人士為陳崇飛,二十五歲,及盧秋鋒,二十八歲,於同案中被起訴,今日分別入獄一年零三個月及兩年零八個月。

丁雅賢法官於判刑時稱,偷運人蛇為非常嚴重的罪行。五名被告的刑期不一,乃因為法庭考慮各人是否認罪及曾否協助廉署調查有關案件。

美國領事館較早時懷疑有機場職員受賄,協助偷運「人蛇」活動,遂將案件轉介廉署。經調查後,廉署發現並無證據顯示有機場職員涉及貪污。

案情透露:陳及盧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來港,有關集團其後向兩人提供往亞洲地區的機票。

當兩名內地人士辦妥登機手續並進入香港國際機場禁區後,集團成員便將自己持有往芝加哥的航班登機證,與兩人原本持有的登機證對調,並向他們提供偽造美國護照。

廉署在該些集團成員在機場向內地人士提供假護照及交換登機證後,將他們拘捕,並在一班預備飛往芝加哥的航機機倉內拘捕該兩名內地人士。

有關罪行於今年三月一日至三日期間發生。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 M.T.C. Boase 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區廣銳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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