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主席及公司東主涉向裝修公司索賄十六萬元今提堂
2001年12月7日
一名業主法團主席及一名公司東主涉嫌向一間裝修公司東主索取約十六萬元賄款,以批出旺角一幢住宅樓宇的裝修合約,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九龍城法院提堂。
被告李家賢,六十五歲,榮高樓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及朱然德,四十八歲,金洋工程公司東主(「金洋」),今日毋須答辯。
裁判官練錦鴻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二十八日,以待案件轉解區法院。
有關控罪指被告於二○○○年九月期間,串謀分別向秋茂工程公司(「秋茂」)東主李秋茂及經理樊俊文索取利益,作為李家賢把榮高樓裝修合約批予「秋茂」時作出優待的報酬。
該等利益涉嫌為有關合約總值一百九十七萬四千一百元的百份之八。
被告各獲准以五千元保釋外出,並受命不得離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案件今日由廉署人員李紹輝代表控方出庭。
被告李家賢,六十五歲,榮高樓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及朱然德,四十八歲,金洋工程公司東主(「金洋」),今日毋須答辯。
裁判官練錦鴻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二十八日,以待案件轉解區法院。
有關控罪指被告於二○○○年九月期間,串謀分別向秋茂工程公司(「秋茂」)東主李秋茂及經理樊俊文索取利益,作為李家賢把榮高樓裝修合約批予「秋茂」時作出優待的報酬。
該等利益涉嫌為有關合約總值一百九十七萬四千一百元的百份之八。
被告各獲准以五千元保釋外出,並受命不得離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案件今日由廉署人員李紹輝代表控方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