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頒令充公「廣南案」在逃女被告百萬元保釋金
2002年1月29日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星期二)下令充公一名棄保潛逃的公司女董事金蘭英五十萬元保釋金及五十萬元人事擔保。
金較早時被廉署起訴多項罪名,指其串謀利用廣南(集團)有限公司(「廣南」)及其附屬公司,向銀行詐騙共一億三千四百萬元信用狀信貸。
湯寶臣法官即時充公有關保釋金,和下令擔保人分十期交出五十萬元擔保金。
金,五十九歲,厚登有限公司(「厚登」)董事,與「厚登」公司秘書林念堅,五十三歲,同被控共七項串謀詐騙罪名。金較早時獲法庭准以現金及人事各五十萬元擔保,並受命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三次。
金其後並無如期向警方報到,亦無依期於去年十二月出席法庭聆訊。法庭已發出手令通緝金。
律政司較早時應廉署要求,向法庭申請充公金的保釋金。
控罪指金及林於九七年五月至九八年十二月期間,與李民、李聯平及其他人串謀詐騙五間銀行。
他們被指不誠實地致使「廣南」及其附屬機構順榮貿易有限公司(「順榮」)向該等銀行申請及使用它們的信貸服務,涉及七張信用狀,並向有關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虛假地顯示「厚登」曾向「順榮」售賣大米及棕欖油。
控罪指有關銀行根據該等信用狀,向「厚登」發放共約一億三千四百萬元信貸。
廉署先後檢控多宗牽涉「廣南」總額達十八億元的信用狀詐騙案件,並懷疑案件與貪污有關。現時有二十六名涉案人士,包括金蘭英在內,懷疑經已潛逃而被通緝。
如任何人士知道金蘭英的下落,或得悉任何資料可以協助廉署將她緝拿歸案,可致電廉署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盡快與廉署聯絡。所有資料絕對保密。
金較早時被廉署起訴多項罪名,指其串謀利用廣南(集團)有限公司(「廣南」)及其附屬公司,向銀行詐騙共一億三千四百萬元信用狀信貸。
湯寶臣法官即時充公有關保釋金,和下令擔保人分十期交出五十萬元擔保金。
金,五十九歲,厚登有限公司(「厚登」)董事,與「厚登」公司秘書林念堅,五十三歲,同被控共七項串謀詐騙罪名。金較早時獲法庭准以現金及人事各五十萬元擔保,並受命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三次。
金其後並無如期向警方報到,亦無依期於去年十二月出席法庭聆訊。法庭已發出手令通緝金。
律政司較早時應廉署要求,向法庭申請充公金的保釋金。
控罪指金及林於九七年五月至九八年十二月期間,與李民、李聯平及其他人串謀詐騙五間銀行。
他們被指不誠實地致使「廣南」及其附屬機構順榮貿易有限公司(「順榮」)向該等銀行申請及使用它們的信貸服務,涉及七張信用狀,並向有關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虛假地顯示「厚登」曾向「順榮」售賣大米及棕欖油。
控罪指有關銀行根據該等信用狀,向「厚登」發放共約一億三千四百萬元信貸。
廉署先後檢控多宗牽涉「廣南」總額達十八億元的信用狀詐騙案件,並懷疑案件與貪污有關。現時有二十六名涉案人士,包括金蘭英在內,懷疑經已潛逃而被通緝。
如任何人士知道金蘭英的下落,或得悉任何資料可以協助廉署將她緝拿歸案,可致電廉署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盡快與廉署聯絡。所有資料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