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三名警務人員及四人疑涉貪污包庇娛樂場所非法活動
2002年2月2日
廉政公署在一個行動中拘捕了七名人士,包括三名警務人員,懷疑他們行賄受賄,向娛樂場所經營者預先
提供警方巡查的訊息,以及涉嫌包庇有關場所內的懷疑非法活動。
廉署於昨 ( 星期五 ) 晚展開代號「企鵝」的搜捕行動,拘捕兩名偵緝警長及一名高級偵緝督察。
廉署於行動中並拘捕另外四名人士,包括一名娛樂場所集團的執行董事、一名集團的女經理及兩名助理。
行動中,一名高級督察、兩名警長及一名警員,以及十四名娛樂場所負責人和職員曾接受廉署問話,協助調查。
調查亦發現,涉案集團董事涉嫌曾安排其僱員在警方巡查行動中「頂包」被拘捕。
廉署的調查行動獲得警方的全力協助。
被捕人士年齡介於三十一歲至五十七歲,現仍被廉署扣留。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提供警方巡查的訊息,以及涉嫌包庇有關場所內的懷疑非法活動。
廉署於昨 ( 星期五 ) 晚展開代號「企鵝」的搜捕行動,拘捕兩名偵緝警長及一名高級偵緝督察。
廉署於行動中並拘捕另外四名人士,包括一名娛樂場所集團的執行董事、一名集團的女經理及兩名助理。
行動中,一名高級督察、兩名警長及一名警員,以及十四名娛樂場所負責人和職員曾接受廉署問話,協助調查。
調查亦發現,涉案集團董事涉嫌曾安排其僱員在警方巡查行動中「頂包」被拘捕。
廉署的調查行動獲得警方的全力協助。
被捕人士年齡介於三十一歲至五十七歲,現仍被廉署扣留。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