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兩名前地產經紀涉以二百二十六萬元行賄上市公司前經理

2002年2月20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訴兩名前地產代理,懷疑他們提供合共二百多萬元賄款予一名上市公司前僱員,以獲推薦為該上市公司及其附屬機構處理多項物業投資。

黃玉嬋,五十歲,及吳啟明,三十八歲,曾分別受僱於中信物業行(「中信」)及創興集團(「創興」),共被控以四項行賄罪名,將於 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北九龍法院提堂 。

有關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九六年十二月至九七年十二月期間,向永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永義」)僱員鄒作明提供合共二百二十六萬二千五百元賄款,作為鄒推薦「中信」及「創興」替「永義」及其附屬機構卓益發展有限公司和利怡發展有限公司,處理購買多項物業的報酬。

鄒當時為「永義」項目經理,較早時被控收受兩名被告的賄款,並且承認控罪,被判監十八個月。

廉署於調查案件期間,獲「永義」全力協助。

被告暫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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