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捕影視處署理總行政主任及下屬懷疑批出總值百多萬元合約涉嫌貪污
2002年3月27日
廉政公署昨天(星期二)拘捕了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影視處」)一名署理總行政主任及一名行政主任,懷疑他們為該處批出印刷及紀念品製作合約時,涉嫌貪污及行為失當,涉及合約總值一百七十六萬元。
一名公司董事,亦即該名署理總行政主任的妻子,同時在今次代號「頂峰」的廉署行動中被捕。有關公司的主要業務是提供印刷服務及製作紀念品。
廉署較早時接獲投訴,指有影視處職員涉嫌收受利益,將部門的印刷合約批予某些承辦商。
廉署其後展開調查,發現被捕的署理總行政主任涉嫌多次建議下屬,包括該名行政主任,接觸其妻子之公司,並邀請該公司就影視處印刷服務及製作紀念品合約提交報價書,但完全沒有透露該公司乃其妻子所經營。
該署理總行政主任更涉嫌容許下屬使用一些虛假報價書,以表示有其他公司提交較高價錢的報價書,以確保其妻之公司能獲判合約。
廉署相信其妻之公司曾於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一年五月期間,透過這種詐騙手法,共獲得影視處批出三十二份總值七十九萬元的合約。
此外,調查又發現,另外有十六份總值九十七萬元的影視處合約,亦懷疑透過使用虛假報價書而判予一些有關人士指定的公司。其中一份合約涉嫌判給了該名署理總行政主任的好友所經營的公司。
被捕人士獲廉署准以保釋候查。
一名公司董事,亦即該名署理總行政主任的妻子,同時在今次代號「頂峰」的廉署行動中被捕。有關公司的主要業務是提供印刷服務及製作紀念品。
廉署較早時接獲投訴,指有影視處職員涉嫌收受利益,將部門的印刷合約批予某些承辦商。
廉署其後展開調查,發現被捕的署理總行政主任涉嫌多次建議下屬,包括該名行政主任,接觸其妻子之公司,並邀請該公司就影視處印刷服務及製作紀念品合約提交報價書,但完全沒有透露該公司乃其妻子所經營。
該署理總行政主任更涉嫌容許下屬使用一些虛假報價書,以表示有其他公司提交較高價錢的報價書,以確保其妻之公司能獲判合約。
廉署相信其妻之公司曾於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一年五月期間,透過這種詐騙手法,共獲得影視處批出三十二份總值七十九萬元的合約。
此外,調查又發現,另外有十六份總值九十七萬元的影視處合約,亦懷疑透過使用虛假報價書而判予一些有關人士指定的公司。其中一份合約涉嫌判給了該名署理總行政主任的好友所經營的公司。
被捕人士獲廉署准以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