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總屋宇裝備工程師疑貪污三百三十萬元及行為失當

2002年3月28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懷疑他於處理房屋委員會轄下多個屋苑的裝備合約及監管工程時,收受賄款合共三百三十萬元,以及涉嫌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陳裘大,五十七歲,將於 下星期二(二○○二年四月二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署提堂 。

房屋署較早時將有關案件轉介廉署,並全力協助廉署進行調查。

陳被廉署控以共十六項收受賄賂及一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其中十四項控罪指陳收受及串謀收受多名房委會認可承建商及供應商合共三百一十六萬元賄款,作為向他們提供協助的報酬。有關協助被指涉及與房委會及/或房署之間往來事務的辦理及監管施工。

陳另被控以兩項收受一名房委會供應商二十萬元,作為就其兒子申請政府合約工程師職位一事提供協助的報酬。該兩項為交替控罪。

另一項控罪指陳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涉嫌違反「普通法」。

該項控罪指陳身為房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就一項房委會建築計劃的窗口式冷氣機裝置工程,作出一連串刻意損害公眾利益的作為。

上述控罪被指於九八年三月至二○○一年八月期間發生。

陳暫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下星期二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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