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印刷機公司董事誇大交易金額助騙四千多萬元貸款囚十八個月

2002年4月11日

一名前印刷機公司董事策劃詐騙勾當,協助顧客誇大購買機器的價錢,並提交虛假文件,令他們成功從多間財務公司獲得合共四千二百萬元信貸,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該名前董事今日(星期四)被判入獄一年半。

劉健裕,四十四歲,新加域印刷機械有限公司(「新加域」)前董事,今日在觀塘裁判署被裁定共三十九項罪名成立,有關控罪包括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及偽造賬目。

裁判官李唯治於判刑時譴責被告為了爭取生意,不惜作出不誠實的行為。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投訴,指一名印刷機器公司東主行賄財務公司職員,協助顧客以誇大價錢的買賣合約獲取借貸,遂展開調查。

除被告外,另外三十二名人士,包括三十一名買家及一名「新加域」僱員,因被懷疑與案件有關,較早前已被廉署起訴。他們全部承認控罪,其中最高的判刑為十四個月監禁。

案情透露:劉於九四年四月至七月期間,就「新加域」售予多名顧客的印刷機偽造合約及誇大發票金額。

廉署調查發現部分發票的金額被誇大超過百分之五十,而另外一些發票則涉及虛假的交易。

有關虛假文件分別交予六間財務公司申請信貸。結果,該等公司向有關買家發放了合共四千二百萬元的信貸。

控方今日由張秀群律師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周偉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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