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康文署」兩名館長及另外四人疑涉四百萬元古蹟發掘合約貪污凟職案
2002年4月25日
廉政公署拘捕六名人士,包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康文署」 ) 古物古蹟辦事處一名總館長及一名館長,懷疑他們涉及批出總值四百多萬元的古物古蹟發掘合約時,涉嫌貪污及濫用職權。
廉署於周二 ( 四月二十三日 ) 展開代號「翠堤」的行動,同時拘捕了一名考古公司的東主及其三名職員。
根據現行政策,本港任何將發展的建築地盤,如座落於已知的考古區域,必須首先由「康文署」古物古蹟辦事處勘探,以確定地盤是否可能藏有考古遺物。
有關考古遺物的發掘工作,須在古物古蹟辦事處監管下由合格的考古承辦商進行。
廉署較早前接獲舉報,指稱有古物古蹟辦事處職員涉嫌貪污,協助一間公司取得古物古蹟發掘工程合約。
涉案的總館長及館長涉嫌收受該名公司東主提供的利益,包括免費飲宴、機票及內地酒店住宿。
該名公司東主於九九年十月至今年一月期間,則以其本人及多名職員的名義獲得批出總值四百多萬元的多項古物古蹟發掘合約,但他們並非合格的考古承辦商。
被捕的館長亦涉嫌協助該公司東主,以虛假文件申領考古工程費用,及提供資金予公司東主以進行古物古蹟辦事處批出的合約工程。
「康文署」於廉署調查有關案件期間給予全力協助。
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廉署調查繼續進行。
廉署於周二 ( 四月二十三日 ) 展開代號「翠堤」的行動,同時拘捕了一名考古公司的東主及其三名職員。
根據現行政策,本港任何將發展的建築地盤,如座落於已知的考古區域,必須首先由「康文署」古物古蹟辦事處勘探,以確定地盤是否可能藏有考古遺物。
有關考古遺物的發掘工作,須在古物古蹟辦事處監管下由合格的考古承辦商進行。
廉署較早前接獲舉報,指稱有古物古蹟辦事處職員涉嫌貪污,協助一間公司取得古物古蹟發掘工程合約。
涉案的總館長及館長涉嫌收受該名公司東主提供的利益,包括免費飲宴、機票及內地酒店住宿。
該名公司東主於九九年十月至今年一月期間,則以其本人及多名職員的名義獲得批出總值四百多萬元的多項古物古蹟發掘合約,但他們並非合格的考古承辦商。
被捕的館長亦涉嫌協助該公司東主,以虛假文件申領考古工程費用,及提供資金予公司東主以進行古物古蹟辦事處批出的合約工程。
「康文署」於廉署調查有關案件期間給予全力協助。
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廉署調查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