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窗口公司前財務總監涉七千萬元信用狀詐騙囚三年
2002年5月17日
一名內地窗口公司前財務總監,因涉及一宗七千萬元的信用狀詐騙案被廉政公署起訴,今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入獄三年。
被告俞為桐,四十四歲,曾受僱於廣東省三水市在港的窗口公司至秀有限公司 ( 「至秀」 ) 。陪審團今日裁定被告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杜麗冰表示,廉署人員在檢控過程中表現專業,實應獲得表揚。
她指出,廉署人員在庭上陳述案件及處理文件證供的表現,是她歷來所見最出色的。
控罪指俞氏於九七年十月至九八年十月期間,與陳維林,李玉成、黎潤泉、黎宇航、陳子良及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廣東省銀行、交通銀行及中國銀行。
他們被指曾使用虛假文件,向該三間銀行申請十八張信用狀貸款。有關文件訛稱「至秀」、汎力投資有限公司及乾坤發展有限公司之間有商業交易,導致該三間銀行向有關公司發放合共七千一百五十九萬八千六百四十七元信貸。
控方今日 由大律師黎德誠代表 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景揚協助。
被告俞為桐,四十四歲,曾受僱於廣東省三水市在港的窗口公司至秀有限公司 ( 「至秀」 ) 。陪審團今日裁定被告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杜麗冰表示,廉署人員在檢控過程中表現專業,實應獲得表揚。
她指出,廉署人員在庭上陳述案件及處理文件證供的表現,是她歷來所見最出色的。
控罪指俞氏於九七年十月至九八年十月期間,與陳維林,李玉成、黎潤泉、黎宇航、陳子良及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廣東省銀行、交通銀行及中國銀行。
他們被指曾使用虛假文件,向該三間銀行申請十八張信用狀貸款。有關文件訛稱「至秀」、汎力投資有限公司及乾坤發展有限公司之間有商業交易,導致該三間銀行向有關公司發放合共七千一百五十九萬八千六百四十七元信貸。
控方今日 由大律師黎德誠代表 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景揚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