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聲明
2002年5月19日
廉政公署在收到多間傳媒查詢有關該署拘捕三名警務人員包括一名高級警司的案件後,於星期六(五月十八日)發出回應聲明。廉署已知會警方高層案件涉及的指控詳情及對被捕警務人員所採取的行動。
廉署就其調查的案件發出新聞公報的目的,主要是向公眾交待有關行動的性質,因為行動往往會在公眾地方進行。廉署一貫的政策是疑犯被落案起訴後才會公布他/她們的名字。
現階段由於此宗涉及警務人員的案件仍在調查中,廉署暫時不會再作進一步評論。
廉署的所有調查皆由貪污指控引發,拘捕行動亦是嚴格按照法例規定而進行。
廉署的調查工作亦受到嚴謹的監察。當案件完成調查後,廉署必須將報告呈交律政司,由律政司決定是否作出檢控。如果法律意見認為案件不應作檢控或警誡,廉署會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提交報告,由委員會建議應否再採取任何行動。
在委員會的同意下,廉署會將報告副本交給有關部門首長考慮應否採取任何行政或紀律行動。而曾受調查的人士亦會被知會調查結果。
廉署亦定期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就仍在調查中的重要案件作出匯報。另外,廉署亦要就任何超過十二個月的調查及任何接受廉署保釋超過六個月的人士的案件,向委員會作定期匯報。
廉署十分重視與警方的夥伴合作關係,以合力打擊貪污。過往亦與警方多次成功進行聯合行動。
我們強調涉及警方的貪污問題並沒有惡化。
此外,廉署的一貫做法是,若拘捕行動涉及警務人員,廉署會向警方高層交待案件詳情,並會知會他們有關進展。而那些涉及警務人員但最終未有任何法律行動的個案,廉署亦會將一份報告,通常經由「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交予警方。
廉署將會與警方聯絡,了解他們在今日新聞公報中所提及的同類案件,我們亦會向警方就有關案件,包括最近一宗調查,交待最新進展,以消除任何誤解。
廉署就其調查的案件發出新聞公報的目的,主要是向公眾交待有關行動的性質,因為行動往往會在公眾地方進行。廉署一貫的政策是疑犯被落案起訴後才會公布他/她們的名字。
現階段由於此宗涉及警務人員的案件仍在調查中,廉署暫時不會再作進一步評論。
廉署的所有調查皆由貪污指控引發,拘捕行動亦是嚴格按照法例規定而進行。
廉署的調查工作亦受到嚴謹的監察。當案件完成調查後,廉署必須將報告呈交律政司,由律政司決定是否作出檢控。如果法律意見認為案件不應作檢控或警誡,廉署會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提交報告,由委員會建議應否再採取任何行動。
在委員會的同意下,廉署會將報告副本交給有關部門首長考慮應否採取任何行政或紀律行動。而曾受調查的人士亦會被知會調查結果。
廉署亦定期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就仍在調查中的重要案件作出匯報。另外,廉署亦要就任何超過十二個月的調查及任何接受廉署保釋超過六個月的人士的案件,向委員會作定期匯報。
廉署十分重視與警方的夥伴合作關係,以合力打擊貪污。過往亦與警方多次成功進行聯合行動。
我們強調涉及警方的貪污問題並沒有惡化。
此外,廉署的一貫做法是,若拘捕行動涉及警務人員,廉署會向警方高層交待案件詳情,並會知會他們有關進展。而那些涉及警務人員但最終未有任何法律行動的個案,廉署亦會將一份報告,通常經由「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交予警方。
廉署將會與警方聯絡,了解他們在今日新聞公報中所提及的同類案件,我們亦會向警方就有關案件,包括最近一宗調查,交待最新進展,以消除任何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