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港台」節目主任及其妻疑涉詐騙二十一萬元

2002年6月3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一 ) 落案起訴香港電台 ( 「港台」 ) 一名節目主任及其妻子,懷疑在「港台」推行音樂資料電腦化的計劃時,從中詐騙「港台」約二十一萬元。

麥志堅,三十七歲,及其妻子蘇詠琴,三十一歲,共被控以十二項罪名。兩人將於 明日 ( 星期二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署提堂 。

麥被控以共十一項控罪。其中五項涉及偽造賬目,即指麥不誠實地捏改「港台」為會計用途而製備的記錄,即用作處理支付給「港台」聘用的藝人或臨時工作人員費用的記錄。

麥被指在該等記錄內作出虛假記項,表示多名人士曾為「港台」提供服務,並因此可獲付合共一萬八千六百九十二元。

麥另被控以五項欺詐罪名,即指其向「港台」虛假地表示多名人士曾為「港台」提供服務,並致使「港台」向該等人士支付合共二十二萬八千九百四十九元的款項。

麥又被控以一項以欺騙手段從一名兼職資料輸入員取得一筆一千二百七十四元的款項罪名。

蘇詠琴則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她被指與麥志堅向「港台」虛假地表示一名兼職人員曾為「港台」提供服務,並誘使「港台」作出致使蘇得益的作為,即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支付予該名兼職人員一筆七萬六千八百五十七元的款項中,取得金錢。

上述涉嫌控罪於九九年三月至二○○○年十二月期間發生。

麥與蘇兩人暫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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