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及藝人否認在交通意外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押後九月審
2002年6月17日
一名警員及一名藝人,於今年三月在中環發生的交通意外中,涉嫌容許有人冒充肇事司機,被廉政公署控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今日 ( 星期一 ) 在西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裁判官唐文將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九日審訊。
劉志偉,二十八歲,警員,及謝霆鋒,二十一歲,英皇娛樂集團有限公司藝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控罪指劉及謝於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至四月十二日期間,與成國定及周柱輝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容許成國定偽稱在警方調查一宗交通意外中所涉及的私家車是由成本人而非謝駕駛。該宗交通意外於今年三月二十三日在中環紅棉路發生。
劉及謝分別獲准繼續以現金一萬元及五萬元保釋外出。法庭又命令謝不准與控方證人討論有關案件。
成國定較早時承認在有關交通意外中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並被判入獄四個月。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林嘉欣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周文遜協助。
劉志偉,二十八歲,警員,及謝霆鋒,二十一歲,英皇娛樂集團有限公司藝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控罪指劉及謝於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至四月十二日期間,與成國定及周柱輝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容許成國定偽稱在警方調查一宗交通意外中所涉及的私家車是由成本人而非謝駕駛。該宗交通意外於今年三月二十三日在中環紅棉路發生。
劉及謝分別獲准繼續以現金一萬元及五萬元保釋外出。法庭又命令謝不准與控方證人討論有關案件。
成國定較早時承認在有關交通意外中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並被判入獄四個月。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林嘉欣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周文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