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主任詐騙港台逾二十四萬元判囚十六個月 總節目主任另案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明日提訊

2002年7月11日

香港電台 ( 「港台」 ) 一名節目主任在推行音樂資料電腦化計劃時,詐騙「港台」逾二十四萬八千元,較早時被廉署拘控,今日 ( 星期四 ) 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六個月。

而「港台」一名總節目主任曾葉發則涉嫌處理職員加薪不當,被廉署於另案起訴以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在第一宗案件中,麥志堅,三十七歲,今日向法官潘敏琦承認共十一項控罪,包括偽造賬目、欺詐及詐騙。

法官在量刑時已一併考慮另外十三項相類控罪,並譴責被告違反政府對他的信任。

麥承認五項偽造賬目罪名,控罪指他不誠實地偽造用作處理支付給「港台」聘用的藝人或臨時工作人員費用的記錄。

控罪指麥在該等記錄內作出虛假記項,表示多名人士曾為「港台」提供服務,並因此可獲支付薪酬。

麥又承認五項欺詐罪名,即指其向「港台」虛假地表示多名人士曾為「港台」提供服務,並致使「港台」向該等人士支付款項。

麥又承認一項從一名兼職資料輸入員以欺騙手段取得款項的罪名。

上述控罪於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年十二月期間發生。

廉署較早時接獲舉報,懷疑有人就該電腦化計劃判授兼職工作時涉及貪污,遂展開調查。

「港台」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力協助。

有關音樂電腦系統名為 PowerGold ,負責的人員須將著名音樂家及作曲家的生平資料輸入「港台」第四台的電腦系統。

被告負責統籌有關計劃,招聘兼職人員及安排他們支取薪金。

案情透露,被告於上述期間曾虛報某些兼職人員的工作時間,刻意誇大付予該等兼職人員的工資。

麥在該等兼職人員收到庫務署支付的工資後,向他們表示多出的款項是用以支付其他非香港電台的註冊兼職資料輸入員的工資,並要求他們退回多收的款項。

案情透露:被告以上述不誠實手法,先後詐騙「港台」合共二十四萬八千八百三十五元。而被告負責督導的六十名兼職人員當中,有十三人的銀行戶口曾被利用作有關詐騙行為。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麥偉德代表,廉署人員勞作聖協助。

在第二宗案件中,總節目主任曾葉發被控以兩項普通法中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將於 明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法院 提堂。

有關的指控是在調查麥志堅案件時被揭發。

曾,五十歲,被指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年十二月期間,在執行其公職期間或在涉及其公職的事情上行為失當,即蓄意、故意地作出構成罪行的行為:

- 未有遵守指定程序批准兩名「港台」僱員加薪;

- 指示其下屬安排該項加薪時,虛假地把該筆增加的薪金當作是支付予該兩名僱員的親戚為名的特約工作人員的款項來處理;及

- 簽署「港台」用作付款予特約工作人員的表格,促使款項存入有關僱員的親戚的戶口。

曾現獲准保釋等候明日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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