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總節目主任涉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案件九月預審

2002年7月12日

香港電台 ( 「港台」 ) 一名總節目主任,涉嫌在處理下屬薪酬事宜時未有遵守指定程序,被廉署控以兩項普通法中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今早(星期五)在九龍城法院提訊。

曾葉發,五十歲,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二○○二年九月二日作預審。裁判官祁士偉准許被告以一萬元現金保釋,並命被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曾被指控於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年十二月期間,在執行其公職期間或在涉及其公職的事情上行為失當,即蓄意、故意地作出構成罪行的行為:

- 未有遵守指定程序批准兩名「港台」僱員加薪;

-指示其下屬安排該項加薪時,虛假地把該筆增加的薪金當作是支付予該兩名僱員的親戚為名的特約工作人員 的款項來處理;及

-簽署「港台」用作付款予特約工作人員的表格,促使款項存入有關僱員的親戚的戶口。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何偉萬代表,廉署人員勞作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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