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理涉廣南信用狀騙案詐騙一億五千萬元信貸裁定罪成
2002年7月22日
一名貿易公司經理利用虛假商業文件,向十二間銀行訛稱與廣南 ( 集團 ) 有限公司 ( 「廣南」 ) 有真實商業交易,詐騙合共約一億五千萬元信貸,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一 ) 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湯寶臣將案件押後至明日下午二時半宣判,並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蔡澤輝,四十六歲,廣南源海外貿易有限公司 ( 「廣南源」 ) 及國華海外貿易公司 ( 「國華」 ) 經理,今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十二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案情透露:被告於 九八年四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間,與「廣南」附屬機構益怡有限公司 ( 「益怡」 ) 多名職員及其他人士串謀,導致「廣南」向十二間銀行申請及使用合共十二張信用證。
案情並透露,他們向有關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訛稱「廣南」和兩間貿
易公司,即「廣南源」及「國華」之間存有真實商業交易,以證明有關信用證申請。
有關銀行其後將合共一千九百三十萬美元 ( 約一億五千萬港元 ) 的信貸發放予「廣南源」及「國華」,多間銀行最終損失約三千八百萬港元。
被告在獲批有關信貸後,便將款項全數轉予「益怡」及「廣南」的其他相關公司。
廉署調查涉及「廣南」及其附屬公司的信用狀詐騙案件,先後起訴二十三名人士,而蔡為最後一名被提訊的被告。在被控的人士中,有十五人承認控罪或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兩年至九年不等。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 Michael Poll 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卓偉基協助。
法官湯寶臣將案件押後至明日下午二時半宣判,並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蔡澤輝,四十六歲,廣南源海外貿易有限公司 ( 「廣南源」 ) 及國華海外貿易公司 ( 「國華」 ) 經理,今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十二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案情透露:被告於 九八年四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間,與「廣南」附屬機構益怡有限公司 ( 「益怡」 ) 多名職員及其他人士串謀,導致「廣南」向十二間銀行申請及使用合共十二張信用證。
案情並透露,他們向有關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訛稱「廣南」和兩間貿
易公司,即「廣南源」及「國華」之間存有真實商業交易,以證明有關信用證申請。
有關銀行其後將合共一千九百三十萬美元 ( 約一億五千萬港元 ) 的信貸發放予「廣南源」及「國華」,多間銀行最終損失約三千八百萬港元。
被告在獲批有關信貸後,便將款項全數轉予「益怡」及「廣南」的其他相關公司。
廉署調查涉及「廣南」及其附屬公司的信用狀詐騙案件,先後起訴二十三名人士,而蔡為最後一名被提訊的被告。在被控的人士中,有十五人承認控罪或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兩年至九年不等。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 Michael Poll 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卓偉基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