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訟庭陪審團裁定涉沙田圓洲角「短樁」案前公司董事罪名成立
2002年8月13日
兩名樁柱工程分判商前董事,在沙田圓洲角兩幢「居者有其屋」住宅樓宇串謀建造不合規格樁柱,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二)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
陳廣儀,四十八歲,及姚耀南,四十五歲,同為會漢建設有限公司(「會漢」)前董事,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罪名成立。「會漢」現已停業。
暫委法官杜溎峰將兩被告的判刑押後至本年九月三日,以待與案中另一被告,即「會漢」前地盤代表李偉衡的判刑一併處理。李較早時承認一項類似串謀詐騙罪名。
陳及姚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以待判刑。
有關「居屋」的地基工程合約總值六千三百萬元,由亞太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亞太」)承接,再分判予「會漢」。
陳及姚被控於一九九八年四月至十二月期間,與李偉衡及其他人士串謀欺詐「房委會」,即不誠實地:
- 沒有按照「房委會」合約中核准的鑽樁圖則及核准的施工說明書建造沙田第14B區第2期D座及E座地基工程的鑽樁;
- 訛稱該些鑽樁是根據「房委會」核准圖則及施工說明書而建造;及
- 致使「房委會」就該項非按照核准圖則及施工說明書而進行的工程支付費用。
案情透露,已興建的三十六支鑽樁中,只有四支符合核准圖則;二十一支比指定標準短二至十五米,而餘下十一支並非按照規定鑽進岩石層而只是座落於軟土層。
「房委會」其後向「亞太」發放合約的部分款項達四千萬元,而「亞太」則支付「會漢」一千七百萬元,作為有關鑽樁工程的費用。
李偉衡,四十六歲,較早時因涉及中環抽水站「短樁」案而被判監三年零三個月,現正在監獄服刑。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Peter Callaghan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梁啟榮協助。
陳廣儀,四十八歲,及姚耀南,四十五歲,同為會漢建設有限公司(「會漢」)前董事,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罪名成立。「會漢」現已停業。
暫委法官杜溎峰將兩被告的判刑押後至本年九月三日,以待與案中另一被告,即「會漢」前地盤代表李偉衡的判刑一併處理。李較早時承認一項類似串謀詐騙罪名。
陳及姚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以待判刑。
有關「居屋」的地基工程合約總值六千三百萬元,由亞太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亞太」)承接,再分判予「會漢」。
陳及姚被控於一九九八年四月至十二月期間,與李偉衡及其他人士串謀欺詐「房委會」,即不誠實地:
- 沒有按照「房委會」合約中核准的鑽樁圖則及核准的施工說明書建造沙田第14B區第2期D座及E座地基工程的鑽樁;
- 訛稱該些鑽樁是根據「房委會」核准圖則及施工說明書而建造;及
- 致使「房委會」就該項非按照核准圖則及施工說明書而進行的工程支付費用。
案情透露,已興建的三十六支鑽樁中,只有四支符合核准圖則;二十一支比指定標準短二至十五米,而餘下十一支並非按照規定鑽進岩石層而只是座落於軟土層。
「房委會」其後向「亞太」發放合約的部分款項達四千萬元,而「亞太」則支付「會漢」一千七百萬元,作為有關鑽樁工程的費用。
李偉衡,四十六歲,較早時因涉及中環抽水站「短樁」案而被判監三年零三個月,現正在監獄服刑。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Peter Callaghan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員梁啟榮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