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樂團前主席疑造假賬誇大音樂家酬金盜用公款

2002年9月12日

一名香港小交響樂團前主席,涉嫌偽造樂團賬目,誇大樂團支付予多名音樂家的津貼款額,盜用合共二十二萬元,被廉署落案起訴,並於今日 ( 星期四 ) 在北九龍法院提堂。

余漢翁,五十九歲,被控以十六項偽造賬目及兩項盜竊罪名。控罪於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八年二月期間發生,當時余為香港小交響樂團主席。

裁判官鄧立泰准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將案件押後至二○○二年十月十一日,以待轉解區域法院。被告獲准以現金十一萬三千元保釋,又被命令不得離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香港小交響樂團由香港藝術發展局 ( 「藝發局」 ) 撥款資助。

廉署曾接獲貪污舉報,指該樂團前主席在樂團管理事宜上涉嫌貪污。廉署調查後證實貪污指控並不成立,但揭發懷疑偽造賬目及盜竊罪行。

「藝發局」管理層於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力協助。

余被控十六項偽造賬目罪名。控罪指其不誠實地篡改多項香港小交響樂團的正式收據及付款報告單,涉及款項合共五十七萬三千五百四十元。

余涉嫌於該等文件上作虛假記項,藉以顯示多名音樂家已收到有關款項作每日津貼或涉及多場音樂會的指揮費或酬金。

余另被控以兩項偷竊兩筆華僑商業銀行欠下香港小交響樂團的債項。

調查顯示,余涉嫌誇大樂團支付予有關音樂家的費用,並將合共二十二萬元的差額據為己有。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王麗山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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