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名食環署職員容許小販輪扮「阻街」妨礙司法公正被判緩刑

2002年9月12日

十九名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現職小販管理職級人員,容許小販在觀塘仁愛圍輪流扮作「阻街」接受拘捕,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今日(星期四)在區域法院各被判處入獄,但獲准緩刑。

被告包括兩名高級小販管理主任、四名小販管理主任及十三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較早時被裁定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高級小販管理主任黃成炎(五十八歲)及楊考恒(五十三歲)被判入獄九個月,緩刑十二個月。四名小販管理主任,即翁漢奎(五十歲)、鄧偉強(五十歲)、葉漢武(四十七歲)及張添林(四十八歲),則須入獄六個月,亦獲緩刑十二個月。

餘下十三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包括董貴福(四十一歲)、劉廣輝(三十四歲)、李國全(四十歲)、陳榮智(四十二歲)、陳浩光(三十八歲)、袁尹業(四十五歲)、甘淑芳(三十八歲)、張榮壯(四十七歲)、劉石平(五十三歲)、鄒榮昌(三十七歲)、陳志誠(四十歲)、梁慶坤(四十八歲)及廖志昌(四十四歲),各被判入獄三個月,亦獲緩刑十二個月。

暫委法官麥健濤宣判時稱,被告所犯的罪行不但損害司法公正,並且對法治造成不良影響。

法官同意,小販在仁愛圍輪流扮阻街的計謀,並非是被告所策動,而且並無證據顯示他們涉及貪污。

法官續稱,他又考慮到過去紀錄顯示被告有良好品格,而且工作勤奮,故此判處各人緩刑。

案發時,各被告隸屬前市政總署觀塘區小販組。

廉署接獲食環署轉介投訴,懷疑有小販管理職級人員收受仁愛圍小販提供賄賂,對阻街小販沒有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廉署於調查有關案件期間,獲食環署提供全力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Michael Delaney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鄧培思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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