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詐騙六百萬元信用狀貸款判囚十八個月
2002年9月17日
一名公司董事,利用虛假商業交易,詐騙銀行逾六百萬元信用狀貸款,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二 ) 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陳統養,六十九歲,富標興業有限公司 ( 「富標」 ) 董事,昨日承認一項串謀詐騙廣東省銀行罪名。法庭下令將被告另一項串謀詐騙控罪紀錄在案。
法官祁至德宣判時稱,被告的罪行對信用狀制度造成影響,必須判處即時入獄。法官並表示,信用狀制度已運作逾百多年,對國際貿易至為重要。
法官續稱,信用狀制度建基於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信任。如客戶呈交虛假文件,會令到信用狀制度面臨崩潰。
案情透露:九七年十月至九八年十二月期間,陳與其他人士就三張信用狀的申請串謀詐騙廣東省銀行。
他們向該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聲稱環雅精工製品廠有限公司 ( 「環雅」 ) 與「富標」之間有真實的商業交易。廣州市政府是「環雅」的主要股東。
該銀行根據有關信用狀發放約六百四十萬元貸款予「富標」。
案情又透露:「富標」扣除百分之零點三作「手續費」後,將餘款轉予「環雅」。
「環雅」其後已向有關銀行清還全數的信用狀貸款。
此外,另有三人因與本案有關而被檢控,其後棄保潛逃。
被告包括黎金有,七十二歲,創麗發展有限公司、迅雷有限公司 ( 「迅雷」 ) 及中天華南有限公司 ( 「中天」 ) 董事;陳靜,六十七歲,「迅雷」及「中天」董事;及羅銘,五十九歲,「中天」董事。
三名被告同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須於今年七月到區域法院應訊,但他們並無如期出庭。法庭遂發出手令,通緝三人歸案。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林少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偉權協助。
陳統養,六十九歲,富標興業有限公司 ( 「富標」 ) 董事,昨日承認一項串謀詐騙廣東省銀行罪名。法庭下令將被告另一項串謀詐騙控罪紀錄在案。
法官祁至德宣判時稱,被告的罪行對信用狀制度造成影響,必須判處即時入獄。法官並表示,信用狀制度已運作逾百多年,對國際貿易至為重要。
法官續稱,信用狀制度建基於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信任。如客戶呈交虛假文件,會令到信用狀制度面臨崩潰。
案情透露:九七年十月至九八年十二月期間,陳與其他人士就三張信用狀的申請串謀詐騙廣東省銀行。
他們向該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聲稱環雅精工製品廠有限公司 ( 「環雅」 ) 與「富標」之間有真實的商業交易。廣州市政府是「環雅」的主要股東。
該銀行根據有關信用狀發放約六百四十萬元貸款予「富標」。
案情又透露:「富標」扣除百分之零點三作「手續費」後,將餘款轉予「環雅」。
「環雅」其後已向有關銀行清還全數的信用狀貸款。
此外,另有三人因與本案有關而被檢控,其後棄保潛逃。
被告包括黎金有,七十二歲,創麗發展有限公司、迅雷有限公司 ( 「迅雷」 ) 及中天華南有限公司 ( 「中天」 ) 董事;陳靜,六十七歲,「迅雷」及「中天」董事;及羅銘,五十九歲,「中天」董事。
三名被告同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須於今年七月到區域法院應訊,但他們並無如期出庭。法庭遂發出手令,通緝三人歸案。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林少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偉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