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總節目主任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

2002年10月16日

香港電台 ( 「港台」 ) 一名總節目主任,容許虛假支付特約人員薪酬以安排僱員加薪,較早時被廉署控以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今日 ( 星期三 ) 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曾葉發,五十歲,被裁定兩項普通法中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四個月,緩刑兩年。

裁判官黃崇厚指,被告刻意未有遵守員工加薪的指定程序,蓄意觸犯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行,嚴重違反誠信及破壞公眾對公務員的信任。

裁判官又稱,量刑起點應為入獄六個月,但考慮被告無案底及無個人得益,故判予其緩刑。

曾被指於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年十二月期間,在執行其公職期間或在涉及其公職的事情上行為失當,即蓄意、故意地作出構成罪行的行為:

-未有遵守指定程序批准兩名「港台」僱員加薪;

-指示其下屬安排該項加薪時,虛假地把該筆增加的薪金當作是支付予該兩名僱員的親戚為名的特約工作人員 的款項來處理;及

-簽署「港台」用作付款予特約工作人員的表格,促使款項存入有關僱員的親戚的戶口。

案情透露:該兩名「港台」僱員結果額外獲發薪金合共一萬六千六百四十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Peter Callaghan 代表,廉署人員勞作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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