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販運海洛英罪成判囚八年半

2002年11月19日

一名警員因販運海洛英,較早時被拘控,今日 ( 星期二 ) 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暫委法官彭偉昌判處入獄八年半。

梁俊文,三十三歲,今日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成立。

廉署於去年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被告。

控罪指梁於二○○一年九月十日,在筲箕灣東喜道與望隆街交界,在一輛私家車內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九十七點一三克內含七十六點六三克海洛英鹽酸鹽的混合物。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萬德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念恒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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