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二十一人疑涉非法干擾電錶串謀詐騙電力公司

2002年11月26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二 ) 落案起訴二十一名人士,懷疑他們非法干擾多個住宅及商業客戶的電錶,致使有關電錶所顯示的耗電量比實際耗電量大幅減少,涉嫌串謀詐騙本港兩間電力公司。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港九新界多個地點涉嫌非法干擾電錶,估計有關電力公司因此而損失約共八十萬元的電費收入。

廉署曾接獲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 「中電」 ) 及警務處轉介的投訴,指稱有人非法干擾電錶,並懷疑當中涉及有人貪污舞弊。廉署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串謀詐騙罪行。

二十一名被告被控共二十二項串謀詐騙「中電」或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 「港燈」 ) 的罪名,將分案在各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被告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中電」或「港燈」,即不誠實地在不同地點干擾電錶,導致「中電」或「港燈」就實際的耗電量單位向有關電錶用戶少收費用。

有關涉嫌罪行於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一年十一月期間發生。

蔡惠芬,四十二歲,家庭主婦;梁秀英,三十八歲,無業;盧美鳳,四十一歲,家庭主婦,將於 明日 ( 十一月二十七日 ) 在西區裁判法院提堂。

林志強,四十歲,電腦分析員;林秀琼,四十四歲,髮型師;及陳柏新,四十七歲,批發商,將於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七名被告將於 周四 ( 十一月二十八日 ) 分案提堂。

陳南濤,四十七歲,商人;鄧官富,五十二歲,退休人士;鄧玉萍,二十四歲,秘書;溫筱芳,四十歲,辦公室助理;及薛玉珍,五十二歲,家庭主婦,將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劉倫,四十六歲,東主;及黃財興,四十六歲,無業,將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此外,另外六名被告是吳志豪,二十七歲,無業;盧少榮,三十六歲,銷售員;梅文輝,三十五歲,承辦商;鄭俊誠,三十七歲,東主;李翰庭,三十八歲,公司董事;及馮景良,三十四歲,工人。他們將於 周五 ( 十一月二十九日 ) 提堂。

吳志豪及盧將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而梅、鄭及李則會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馮將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吳志豪與吳志強,三十八歲,汽車推銷員,將於 下周一 ( 十二月二日 ) 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餘下一名被告是的士司機周錦明,四十一歲,將於同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各被告暫獲廉署暫准保釋外出,以待有關案件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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