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士管有假護照並行賄入境處職員判囚十八個月
2003年1月6日
一名內地居民從福州飛抵香港國際機場後,擬用假護照轉機前往紐約,並向入境事務處職員提供賄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一 ) 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翁玉施,三十三歲,無業,較早時承認三項罪名,包括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一項管有一本虛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即一張美國外籍居民卡和一張紐約州駕駛執照。
案情透露:翁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由福州乘機抵達香港。當時翁準備轉機往紐約,但遭航空公司職員發現其旅行證件有可疑,遂將他帶往一名入境事務處總入境事務助理員問話。
被告在警誡下接受該名入境事務處職員問話時承認,有關旅行證件為偽造。
被告其後向該入境事務處職員提供一張一百元美金紙幣,希望能儘快被遣返福州。
案情透露:該入境事務處職員即時向上司匯報,而案件亦轉介予廉署調查。
政府化驗所的化驗報告顯示,從被告身上搜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為偽造。
美國領事館亦證實,被告所持的美國外籍居民卡及紐約州駕駛執照亦為偽造。
案情透露:被告在福州以五千美元購買有關假證件,希望藉此前往美國尋找工作。
案件今日由廉署人員鄭文孝代表控方出庭。
翁玉施,三十三歲,無業,較早時承認三項罪名,包括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一項管有一本虛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即一張美國外籍居民卡和一張紐約州駕駛執照。
案情透露:翁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由福州乘機抵達香港。當時翁準備轉機往紐約,但遭航空公司職員發現其旅行證件有可疑,遂將他帶往一名入境事務處總入境事務助理員問話。
被告在警誡下接受該名入境事務處職員問話時承認,有關旅行證件為偽造。
被告其後向該入境事務處職員提供一張一百元美金紙幣,希望能儘快被遣返福州。
案情透露:該入境事務處職員即時向上司匯報,而案件亦轉介予廉署調查。
政府化驗所的化驗報告顯示,從被告身上搜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為偽造。
美國領事館亦證實,被告所持的美國外籍居民卡及紐約州駕駛執照亦為偽造。
案情透露:被告在福州以五千美元購買有關假證件,希望藉此前往美國尋找工作。
案件今日由廉署人員鄭文孝代表控方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