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后堂前司庫盜取善信捐款判囚兩年

2003年1月6日

一名男子盜取兩間慈善機構共逾七十萬元的捐款,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一 ) 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

鍾炳勳,五十八歲,葵涌天后堂有限公司 ( 「天后堂」 ) 前董事兼司庫,今日承認三十九項罪名,即三十七項盜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法庭於判刑時亦已考慮另外三十九項相類盜竊控罪。

法官張慧玲稱,被告嚴重違反有關慈善機構對他的信任,故須判處即時入獄。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稱鍾涉嫌行賄一名慈善機構主席,以隱瞞鍾盜竊捐款,遂展開調查,並揭發上述罪行。

「天后堂」為一間非牟利機構,負責管理位於葵涌的天后廟。該公司於銀行設有儲蓄戶口,以存入善信的捐款。

「天后堂」規定,必須獲得「天后堂」其中兩名董事簽名,方可從有關戶口提取款項。「天后堂」亦禁止任何董事提取款項作私人用途。

案情透露:鍾於一九九九年六月至二○○一年四月期間,曾先後盜取「天后堂」捐款合共五十八萬二千五百八十四點九元。

「天后堂」董事局其後揭發被告的盜竊行為,被告遂於二○○一年六月將面額五十五萬八千七百三十七元的支票交予「天后堂」以作償還。但有關支票不能兌現。

案情又透露,鍾於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二○○一年一月出任荃灣惠州同鄉會有限公司主席期間,先後盜竊合共十三萬元的捐款。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關偉傑代表出庭,廉署人員張淑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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