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前職員受賄預留航機貨位判囚兩年八個月

2003年2月21日

一名航空公司前僱員,收受兩間貨運公司賄款合共三十四萬元,以預留航機上的貨位,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零八個月。

鄭創盛,四十一歲,澳洲航空公司 ( 「澳航」 ) 之 Qantas Freight Hong Kong 前任高級貨運主任,較早時承認五項罪名,即兩項收受利益、兩項串謀收受利益,及一項串謀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僱主。

法庭下令被告其餘的四項貪污及一項串謀控罪紀錄在案。

法官施允義宣判時譴責被告因貪心而觸犯貪污罪行,並稱判刑時已考慮被告認罪及其背景報告。

案情透露:鄭受僱於 Qantas Freight 期間負責處理貨運公司預訂貨位事宜。

一九九七年七月,飛羚運通 ( 香港 ) 有限公司 ( 「飛羚」 ) 透過建成船務有限公司 ( 「建成」 ) 向 Qantas Freight 購買貨位。

「建成」提議將邊際利潤的百分之四十給予鄭,以獲其協助為「飛羚」預留定額的貨位。

九七年九月至十月期間,鄭分別兩次收受「建成」提供一筆二千元至三千元的款項,及另一筆八千元款項,作為於預留貨位時給予「建成」優待的報酬。

「飛羚」自九九年四月開始直接向 Qantas Freight 訂購貨位。

「飛羚」一位職員建議向鄭每月提供一筆賄款,以獲分配額外貨位。

被告同意有關交易。自九九年六月,「飛羚」每月將八千元存入鄭的銀行戶口。被告其後要求將賄款增加至每月一萬元。

九九年六月至去年五月期間,鄭先後收受「飛羚」合共三十三萬元賄款。

案情並透露,鄭曾與該名「飛羚」職員串謀使用一張有關運送貨物收費的虛假發票,意圖誤導「澳航」,令

「澳航」蒙受損失合共五萬五千二百八十四元。

案件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李運騰代表控方,廉署人員黃國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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