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職員及兩名公司東主以假報價單投標園藝貨品詐騙政府被判囚

2003年3月5日

一名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康文署」 ) 職員及另外兩名公司東主,為東區採購園藝貨品的招標中提交虛假報價單,串謀詐騙政府,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三 ) 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

李國強,四十六歲,「康文署」二級康樂事務主任,被判入獄八個月。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即李國基,四十二歲,及劉敏儀,三十六歲,同為五間貿易或工程公司東主,分別被判入獄八個月及二十四個星期。

李國基及劉敏儀較早時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而李國強則於審訊後被裁定同一罪名成立。

裁判官吳承威宣判時稱,李國基為案中主謀,而有關詐騙勾當損害市民對政府招標制度的信心。

裁判官續稱,身為公務員的李國強亦破壞了政府對他的信任。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稱李國強涉嫌收受利益,以洩露機密的招標資料。調查揭發有關串謀詐騙罪行。

案發時,李國強負責代前市政總署購置園藝貨品。市政總署的功能自二○○○年一月起由「康文署」接替。

案情透露:三名被告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至二○○○年四月三十日期間串謀詐騙政府,即不誠實地致使:

- 李國強邀請李國基及劉敏儀操控之五間公司提供供應園藝貨品的報價單;

- 李國基及劉敏儀提供虛假的報價單;及

- 前市政總署及「康文署」批出總值超過十三萬元的購置園藝貨品合約予上述其中一間公司。

有關園藝貨品包括籬笆及其他配件。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覃民輝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蘇溢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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