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董事涉「廣南」案被控詐騙銀行二千二百萬港元信貸今提堂
2003年3月11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曾受聘為上市公司附屬機構董事的內地居民,控告他涉嫌參與詐騙銀行二百八十五萬美元(約二千二百萬港元)信用狀貸款。被告今早(星期二)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吳柯,三十七歲,頌榮有限公司(「頌榮」)前董事,暫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頌榮」是上市公司廣南 ( 集團 ) 有限公司 ( 「廣南」 ) 附屬的貿易公司。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杜大衛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十九日再提堂,並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早前調查一連串涉及「廣南」的信用狀詐騙時揭發本案。
控罪指吳於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東亞銀行,即不誠實地:
- 致使「廣南」向該銀行申請及使用信貸服務,即一張信用狀;
- 向該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證明「廣南」確實曾與茂泰國際有限公司 ( 「茂泰」 ) 進行商業交易;
- 致使該銀行根據該信用狀批准「廣南」使用其服務;及
- 致使該銀行根據有關信用狀發放一筆二百八十五萬九千五百美元(約二千二百三十萬港元)的款項予「茂泰」;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許紹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凌偉邦協助。
吳柯,三十七歲,頌榮有限公司(「頌榮」)前董事,暫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頌榮」是上市公司廣南 ( 集團 ) 有限公司 ( 「廣南」 ) 附屬的貿易公司。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杜大衛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十九日再提堂,並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早前調查一連串涉及「廣南」的信用狀詐騙時揭發本案。
控罪指吳於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東亞銀行,即不誠實地:
- 致使「廣南」向該銀行申請及使用信貸服務,即一張信用狀;
- 向該銀行提交虛假文件,證明「廣南」確實曾與茂泰國際有限公司 ( 「茂泰」 ) 進行商業交易;
- 致使該銀行根據該信用狀批准「廣南」使用其服務;及
- 致使該銀行根據有關信用狀發放一筆二百八十五萬九千五百美元(約二千二百三十萬港元)的款項予「茂泰」;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許紹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凌偉邦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