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區長及消防裝置承辦商共廿八人涉嫌貪污被捕
2003年4月9日
廉政公署拘捕共二十八名人士,包括一名消防處消防區長,懷疑他們在處理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的申請時涉嫌貪污。
廉署於周一(四月七日)展開代號「三叉戟」的行動。除該名消防處人員外,亦拘捕了七名消防裝置承辦商、四名工程公司東主、一名建築公司董事、八名註冊電力工程師,及五名註冊水喉匠。
一名物業管理公司文員及一名住宇大廈業主委員會秘書,涉嫌於批出消防裝置維修合約時貪污,亦在行動中被拘捕。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稱一名消防處人員涉嫌貪污,協助一名承辦商向消防處申請註冊為第三級消防裝置承辦商。
根據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註冊為第三級消防裝置承辦商有資格為消防處的手提消防設備進行保養、修理和檢查工作。至於第一級及第二級註冊承辦商則處理其他種類的消防裝置及設備。
申請註冊為第三級消防裝置承辦商的人士,須分別通過消防處的筆試、面試及經過消防處人員到其工場視察。
廉署調查顯示,其中一名被捕的消防裝置承辦商涉嫌充當「中間人」,與其他涉案的承辦商串同向該名消防區長提供利益,作為向他們洩漏有關考試資料的報酬。
調查又顯示,該名「中間人」涉嫌向消防處訛稱被捕的註冊電力工程師及水喉匠為多間工程公司的全職僱員,以協助該等公司的東主以詐騙手段獲得註冊為第一級及第二級承辦商。
消防處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廉署繼續調查有關貪污指控。
廉署於周一(四月七日)展開代號「三叉戟」的行動。除該名消防處人員外,亦拘捕了七名消防裝置承辦商、四名工程公司東主、一名建築公司董事、八名註冊電力工程師,及五名註冊水喉匠。
一名物業管理公司文員及一名住宇大廈業主委員會秘書,涉嫌於批出消防裝置維修合約時貪污,亦在行動中被拘捕。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稱一名消防處人員涉嫌貪污,協助一名承辦商向消防處申請註冊為第三級消防裝置承辦商。
根據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註冊為第三級消防裝置承辦商有資格為消防處的手提消防設備進行保養、修理和檢查工作。至於第一級及第二級註冊承辦商則處理其他種類的消防裝置及設備。
申請註冊為第三級消防裝置承辦商的人士,須分別通過消防處的筆試、面試及經過消防處人員到其工場視察。
廉署調查顯示,其中一名被捕的消防裝置承辦商涉嫌充當「中間人」,與其他涉案的承辦商串同向該名消防區長提供利益,作為向他們洩漏有關考試資料的報酬。
調查又顯示,該名「中間人」涉嫌向消防處訛稱被捕的註冊電力工程師及水喉匠為多間工程公司的全職僱員,以協助該等公司的東主以詐騙手段獲得註冊為第一級及第二級承辦商。
消防處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廉署繼續調查有關貪污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