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年青人厭棄貪污 廉署致力培育新一代

2003年4月17日

廉政專員李少光在廉政公署網頁撰文時指出,廉署去年民意調查顯示,本港十五歲至二十四歲的青年人對貪污的容忍度相當低,而過去三年,廉署起訴的一千六百多名人士中,二十五歲或以下的被告僅佔百分之六。

不過,李氏稱,在芸芸個案中,確有一些入世未深的青年人誤墮貪污陷阱。不過,亦有不少年青人不僅廉潔自持,而且勇於舉報貪污,年前一宗涉及公司主管試圖行賄一名年青下屬的案件便是其中的例子。

李氏在廉署網站最新一期的《專員隨筆》中建議年青人處理道德難題或貪污誘惑時,可參考「三思」模式:「法、規、情」的測試。

李氏說,法者即是有否抵觸《防止賄賂條例》或其他法例;規者即是有否違反有關規則,如公司紀律守則或專業守則等;最後就是考慮及堅持個人的價值觀。

他指出,七百多名來自香港、內地、澳門及新加坡的大學生參與上月舉行的「誠信企管新一代」青年高峰會議,他們都希望社會能保持廉潔公平。

李氏強調,向青少年推行防貪教育是廉署既定的承諾和政策。在資源緊絀的大環境下,廉署會不斷探討更有效益方式,以及盡量善用社會資源。

近年,廉署與大專院校、青年團體及社區組織積極合作,向青年人推行防貪教育。他又指出,最近一間連鎖快餐店自發地舉辦兒童廉潔標語比賽,令他感到十分鼓舞。

李氏題為「培育青年誠信廉政薪火相傳」的網上文章全文,今日 ( 星期四 ) 已上載廉署官方網頁

( http://www.icac.org.hk ) 讓公眾人士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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