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四人疑串謀提供假資料以兌現二億二千四百萬元信貸
2003年5月6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四人,包括建萊集團(「建萊」)的前主席及一名經理,控告他們涉嫌串謀向銀行提供虛假資料,以兌現信用狀貸款合共二千八百七十八萬美元(約二億二千四百五十萬港元)。
被告為:錢錦釗,又名秦錦釗,四十五歲,「建萊」前主席;曾小蘭,三十四歲,「建萊」經理;周偉財,四十三歲,前新華銀行有限公司(「新華銀行」)副總經理;及侯沛宜,又名侯沛明,五十二歲,前「新華銀行」助理總經理。
四人同被控以一項串謀提供虛假資料罪名,將於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法院提堂。
廉署曾接獲貪污舉報,指秦涉嫌以貪污手法向銀行取得信用狀貸款,經調查後揭發有關懷疑串謀罪行。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九九八年底至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提供虛假資料,即發票、信用證及為兌現該等信用證所需提供的有關文件。
被告暫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提堂。
被告為:錢錦釗,又名秦錦釗,四十五歲,「建萊」前主席;曾小蘭,三十四歲,「建萊」經理;周偉財,四十三歲,前新華銀行有限公司(「新華銀行」)副總經理;及侯沛宜,又名侯沛明,五十二歲,前「新華銀行」助理總經理。
四人同被控以一項串謀提供虛假資料罪名,將於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法院提堂。
廉署曾接獲貪污舉報,指秦涉嫌以貪污手法向銀行取得信用狀貸款,經調查後揭發有關懷疑串謀罪行。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九九八年底至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提供虛假資料,即發票、信用證及為兌現該等信用證所需提供的有關文件。
被告暫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