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疑串謀提供假資料以兌現二億二千四百萬元信貸今提堂

2003年5月7日

四名人士,包括建萊集團(「建萊」)的前主席及一名經理,涉嫌串謀向銀行提供虛假資料,以兌現信用狀貸款合共二千八百七十八萬美元(約二億二千四百五十萬港元),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星期三)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錢錦釗,又名秦錦釗,四十五歲,「建萊」前主席;曾小蘭,三十四歲,「建萊」經理;周偉財,四十三歲,前新華銀行有限公司(「新華銀行」)副總經理;及侯沛宜,又名侯沛明,五十二歲,前「新華銀行」助理總經理,同被控以一項串謀提供虛假資料罪名。

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杜大衛將案件押後至本年六月十三日,以考慮案件轉介高等法院的程序。

秦及曾分別獲准以現金五十萬元及五萬元保釋外出,而周及候則分別獲准以現金二十萬元及十萬元保釋。

曾及侯受命不准離開香港,而秦及周則受命若要離開香港,必須於離港前四十八小時將行程知會廉署,及在回港後二十四小時內到廉署報到。裁判官並下令各被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廉署曾接獲貪污舉報,指秦涉嫌以貪污手法向銀行取得信用狀貸款,經調查後揭發有關懷疑串謀罪行。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九九八年底至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提供虛假資料,即發票、信用證及為兌現該等信用證所需提供的有關文件。

有關資料涉嫌顯示貨品是由秦經營的公司,即長穎有限公司、華賢實業有限公司及通豪發展有限公司,出售予其他亦是由秦經營的公司,即建萊集團有限公司及建萊汽車有限公司。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黃錦卿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郭威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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