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簽發假「病假紙」罪成入獄四個月
2003年5月28日
一名醫生,向一名缺勤前往內地探望妻子的巴士司機簽發虛假的病假證明書,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三)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月。
黃勝松,六十七歲,今日被裁定一項串謀提供虛假資料罪名成立。
裁判官馬保華宣判時稱,若被告顯示有悔意,他會考慮判處被告無須監禁。
裁判官續稱,鑑於被告在審訊期間並無顯示任何悔意,故須判處他即時入獄。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稱一名巴士司機涉嫌向黃行賄,以取得病假證明書。廉署調查後發現有關串謀提供虛假資料罪行。
案情透露:去年一月至八月期間,當時在城巴有限公司(「城巴」)任職司機的林繼雄先後十五次沒有上班,並於缺勤的日子前往內地探望妻子。
林從內地回港後,前往黃的醫務所,要求黃就其缺勤的日子補發「病假紙」。黃答應林的要求,但卻沒有為其診症。
案情透露,黃為林簽發一日病假紙收取一百五十元,而簽發兩日病假則收費一百八十元。
林向「城巴」遞交該等假「病假紙」,並獲合共二十九天有證明的病假。
案情並透露,若該二十九天病假沒有醫生證明,「城巴」須根據規定從林的薪金及「花紅」扣除合共約一萬六千元。
林較早時承認一項相類控罪,將於星期五(五月三十日)被判刑。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萬德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胡彩金及張世勝協助。
黃勝松,六十七歲,今日被裁定一項串謀提供虛假資料罪名成立。
裁判官馬保華宣判時稱,若被告顯示有悔意,他會考慮判處被告無須監禁。
裁判官續稱,鑑於被告在審訊期間並無顯示任何悔意,故須判處他即時入獄。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稱一名巴士司機涉嫌向黃行賄,以取得病假證明書。廉署調查後發現有關串謀提供虛假資料罪行。
案情透露:去年一月至八月期間,當時在城巴有限公司(「城巴」)任職司機的林繼雄先後十五次沒有上班,並於缺勤的日子前往內地探望妻子。
林從內地回港後,前往黃的醫務所,要求黃就其缺勤的日子補發「病假紙」。黃答應林的要求,但卻沒有為其診症。
案情透露,黃為林簽發一日病假紙收取一百五十元,而簽發兩日病假則收費一百八十元。
林向「城巴」遞交該等假「病假紙」,並獲合共二十九天有證明的病假。
案情並透露,若該二十九天病假沒有醫生證明,「城巴」須根據規定從林的薪金及「花紅」扣除合共約一萬六千元。
林較早時承認一項相類控罪,將於星期五(五月三十日)被判刑。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萬德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胡彩金及張世勝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