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誣告警務人員妨礙司法公正被判刑
2003年6月10日
一名菲籍女傭,捏造貪污舉報誣告兩名警務人員,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二 ) 在西區裁判法院被判刑。
Jo-Ann Ubaldo VILLALON ,二十六歲,承認一項作出可導致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成立。
裁判官阮偉明判被告入獄兩個月,緩刑十二個月。
案情透露:去年九月二十二日,被告向僱主訛稱她及另外兩名朋友較早時在葵芳地鐵站內被兩名軍裝警員截查。
被告假稱,兩名警務人員在查閱她們的身份證後,指控她們從事兼職工作,並向被告索取一千元作為不對她們採取行動的報酬。
被告又假稱,她將一張五百元鈔票給予其中一名警務人員後,她們始獲准離開現場。
被告的僱主聽被告講述事件後,立即向西區警署報案。
兩名警務人員其後須接受刑事調查。案件其後轉介廉署跟進。
在接受廉署人員問話時,被告堅持對兩名警務人員的指控。
廉署調查發現,該兩名警務人員當日只要求被告及其朋友出示身份證以作檢查。他們從未有向被告索取或收受任何金錢,而當日亦已適當地執行其職務。
廉署人員其後再向被告進行問話。被告在警誡下接受問話時承認,她因為遺失僱主給她的五百元「家用」,不知如何向僱主解釋,故捏造指控誣告該兩名警務人員。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譚民輝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志文協助。
Jo-Ann Ubaldo VILLALON ,二十六歲,承認一項作出可導致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成立。
裁判官阮偉明判被告入獄兩個月,緩刑十二個月。
案情透露:去年九月二十二日,被告向僱主訛稱她及另外兩名朋友較早時在葵芳地鐵站內被兩名軍裝警員截查。
被告假稱,兩名警務人員在查閱她們的身份證後,指控她們從事兼職工作,並向被告索取一千元作為不對她們採取行動的報酬。
被告又假稱,她將一張五百元鈔票給予其中一名警務人員後,她們始獲准離開現場。
被告的僱主聽被告講述事件後,立即向西區警署報案。
兩名警務人員其後須接受刑事調查。案件其後轉介廉署跟進。
在接受廉署人員問話時,被告堅持對兩名警務人員的指控。
廉署調查發現,該兩名警務人員當日只要求被告及其朋友出示身份證以作檢查。他們從未有向被告索取或收受任何金錢,而當日亦已適當地執行其職務。
廉署人員其後再向被告進行問話。被告在警誡下接受問話時承認,她因為遺失僱主給她的五百元「家用」,不知如何向僱主解釋,故捏造指控誣告該兩名警務人員。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譚民輝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志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