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男子涉嫌冒警以欺騙金錢今提堂
2003年7月12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六)落案起訴一名運輸工人,控告他冒充高級督察,以向一名二手流動電話經銷商人詐騙金錢。被告今日於北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池家雄,三十五歲,被控一項假冒公職人員,及一項偽造虛假文書罪名。
池及同案被告陳珮詩,二十六歲,另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控罪指池及陳串謀欺詐王福生,指警方已拘捕陳,並在她身上檢獲五部手提電話。
廉署調查顯示,有關的警方執法行動其實從未發生。
陳另被控以一項盜竊三部屬於其僱主的流動電話,一項管有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控罪指陳涉嫌以該等虛假文書求職。
有關涉嫌控罪於二○○一年十二月至二○○三年二月期間發生。
此外,另一名女子亦涉嫌與本案有關被廉署分案起訴。被告林婉玲,二十七歲,被控兩項盜竊屬於其僱主的款項,合共三萬六千二百二十二元。
王福生為一名二手流動電話經銷商人,而陳及林於涉嫌控罪發生期間受僱於王。
裁判官鄧立泰准三人暫時毋須答辯,並將案押後至七月二十八日於荃灣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指稱一名高級督察涉嫌收受一名二手流動電話經銷商利益,以提供警方巡查行動的資料,遂展開調查。
調查揭發池涉嫌透過上述勾當向王詐騙金錢。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潤田代表出庭。
池家雄,三十五歲,被控一項假冒公職人員,及一項偽造虛假文書罪名。
池及同案被告陳珮詩,二十六歲,另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控罪指池及陳串謀欺詐王福生,指警方已拘捕陳,並在她身上檢獲五部手提電話。
廉署調查顯示,有關的警方執法行動其實從未發生。
陳另被控以一項盜竊三部屬於其僱主的流動電話,一項管有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控罪指陳涉嫌以該等虛假文書求職。
有關涉嫌控罪於二○○一年十二月至二○○三年二月期間發生。
此外,另一名女子亦涉嫌與本案有關被廉署分案起訴。被告林婉玲,二十七歲,被控兩項盜竊屬於其僱主的款項,合共三萬六千二百二十二元。
王福生為一名二手流動電話經銷商人,而陳及林於涉嫌控罪發生期間受僱於王。
裁判官鄧立泰准三人暫時毋須答辯,並將案押後至七月二十八日於荃灣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指稱一名高級督察涉嫌收受一名二手流動電話經銷商利益,以提供警方巡查行動的資料,遂展開調查。
調查揭發池涉嫌透過上述勾當向王詐騙金錢。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潤田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