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前公司合夥人涉嫌以百萬元行賄要求「房協」使用指定牌子防火物料

2003年8月1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三名前工程公司合夥人,控告他們涉嫌向多名香港房屋協會 ( 「房協」 ) 人員提供合共逾一百一十萬元賄款,以確保「房協」於維修工程中採用指定牌子的防火物料。

張玉麟,六十歲,郭亞勝,五十二歲,及吳漢雄,四十九歲,同為創基工程公司 ( 「創基」 ) 前合夥人,被控共三項貪污罪名,將於下周一 ( 八月四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創基」為「 3M 」牌防火物料的獨家代理。

張、郭及吳同被控兩項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4(1)(a) 條罪名,即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

控罪指張、郭及吳與其他人士串謀向多名「房協」人員提供利益,作為運用他們的職位及影響力,在「房協」的維修工程標準規格中指明使用「 3M 」牌防火物料的報酬。

有關涉嫌利益相當於「創基」銷售「 3M 」牌產品所得銷售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估計達一百一十多萬元。

郭及吳另被控一項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8(1) 條罪名,即向政府人員提供利益。

控罪指兩人經建築署與香港政府進行事務往來時,向一名建築署助理物業事務主任提供一張來回台北的飛機票。

有關涉嫌罪行於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九年八月期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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