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救世軍職員出售盜取得來二手衣物圖利罪成候判

2003年9月10日

兩名前救世軍職員,於受聘救世軍期間自組環保公司,盜取市民捐贈的衣物出售圖利,較早時被廉署拘控,兩人今日 ( 星期三 ) 被裁定一項串謀處理贓物罪名成立。

被告為黎房德,救世軍前助理監督,及其前助理莊永枝,同為三十九歲。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三日宣判,以待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暫獲准以現金保釋外出。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經調查後揭發有關串謀罪行。

案情透露:救世軍成立「舊衣回收計劃」收集市民捐贈的衣物,而被告於案發時為有關計劃的「舊衣回收組」助理監督,莊則負責協助黎的工作。另外,救世軍聘請兼職司機冼有水負責收集衣物。

黎及莊於二○○二年八月自組環保公司,性質與救世軍的舊衣回收計劃類似,將舊衣出售予二手衣物商人。當時兩人仍為救世軍職員。

案情透露:冼及一名由黎聘用的散工鄭敬凱,曾多次從「救世軍」衣物收集站偷取捐贈的衣物,並將有關衣物供應予被告的環保公司。兩名被告對該等衣物的來源完全知情。

冼及鄭亦於同案被廉署起訴。他們較早時承認共十三項盜竊罪名,並等候判刑。

廉署於調查案件期間獲救世軍全力合作及協助。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黃志偉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池俊平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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