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區議員詐騙區議會款項判囚一年
2003年9月22日
一名葵青區議會議員,聲稱舉辦多項地區活動,向葵青區議會虛假申領有關活動的開支,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一)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一年。
趙華勝,五十五歲,較早時被裁定八項偽造帳目罪名成立。
裁判官李家齊宣判時稱,被告長時間地騙取款項,可見是有計劃地犯案。
裁判官又斥責被告毫無悔意,並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故判處社會服務令並不恰當。
廉署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指稱趙涉嫌濫用職權,向葵青區議會虛假申領津貼款項,遂展開調查。
案情透露:二○○○年八月至二○○一年八月期間,趙聲稱曾舉辦多個地區活動,先後向葵青區議會提供多項虛假資料,藉以申領舉辦有關活動的開支。
這些資料虛假地顯示,開支是舉辦有關活動所招致,並聲稱該等活動分別由青衣健康舞蹈協會、青衣北居民協會、葵青區公民教育委員會、葵青區議會規劃及環境保護工作小組,及葵青區議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的居屋/房協/租置屋工作關注組轄下工作小組籌辦。
案情透露:被告所聲稱曾進行的活動,有部份從沒有舉行。被告案發期間向區議會虛假申領近五萬元的款項。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水佳麗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李慧兒協助。
趙華勝,五十五歲,較早時被裁定八項偽造帳目罪名成立。
裁判官李家齊宣判時稱,被告長時間地騙取款項,可見是有計劃地犯案。
裁判官又斥責被告毫無悔意,並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故判處社會服務令並不恰當。
廉署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指稱趙涉嫌濫用職權,向葵青區議會虛假申領津貼款項,遂展開調查。
案情透露:二○○○年八月至二○○一年八月期間,趙聲稱曾舉辦多個地區活動,先後向葵青區議會提供多項虛假資料,藉以申領舉辦有關活動的開支。
這些資料虛假地顯示,開支是舉辦有關活動所招致,並聲稱該等活動分別由青衣健康舞蹈協會、青衣北居民協會、葵青區公民教育委員會、葵青區議會規劃及環境保護工作小組,及葵青區議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的居屋/房協/租置屋工作關注組轄下工作小組籌辦。
案情透露:被告所聲稱曾進行的活動,有部份從沒有舉行。被告案發期間向區議會虛假申領近五萬元的款項。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水佳麗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李慧兒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