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天頌苑「短樁案」兩人同判入獄七年
2003年10月31日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 ( 星期五 ) 判處一名樁柱承建商前高級工程師,及一名建築工程顧問公司前助理工程監督同入獄七年。二人因與天水圍天頌苑地基工程「短樁」案有關,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黃順華,三十九歲, B+B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 「 B+B 」 )( 前稱建新工程有限公司 ) 前高級工程師,及杜文甘,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 ( 「興業」 ) 前助理工程監督,二人同被陪審團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案發時,「興業」代房屋委員會 ( 「房委會」 ) 聘請杜。
法官彭建鏗在判決時表示,被告未有恰當地執行其職務,並且串謀於打樁記錄中訛稱有關樁柱已打至終錘,隱瞞「短樁」事件。
案情透露,有關工程共建造五百八十五枝樁柱。在三十二枝被挑選作詳細測試的棒柱中,有二十九枝比規定長度短至約七米。
案情並指出,由於「短樁」事件,其後須進行二億五千萬元的補救工程,為有關樁柱工程款項的三倍。
有關「短樁」事件於一九九九年夏天被揭發,當時地基出現不平均沉降,以致升降機槽嚴重傾側,未能安裝升降機。
廉署其後接獲房屋署轉介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採取行動,拘捕案中兩名被告。
「興業」為「房委會」委任的建築工程顧問,負責監管「房委會」天天圍「居者有其屋」屋苑天頌苑第一座及第二座的建造工程;而「 B+B 」則是有關建屋工程的樁柱承建商。
控罪指黃及杜於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二月期間,串謀詐騙「興業」及「房委會」,即在註冊結構工程師報告中虛假地表示,天水圍第三十一區第一期天頌苑第一座及第二座所有竣工入土樁的長度,已達到有關合約所需的深度。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麥偉德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容達材協助。
黃順華,三十九歲, B+B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 「 B+B 」 )( 前稱建新工程有限公司 ) 前高級工程師,及杜文甘,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 ( 「興業」 ) 前助理工程監督,二人同被陪審團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案發時,「興業」代房屋委員會 ( 「房委會」 ) 聘請杜。
法官彭建鏗在判決時表示,被告未有恰當地執行其職務,並且串謀於打樁記錄中訛稱有關樁柱已打至終錘,隱瞞「短樁」事件。
案情透露,有關工程共建造五百八十五枝樁柱。在三十二枝被挑選作詳細測試的棒柱中,有二十九枝比規定長度短至約七米。
案情並指出,由於「短樁」事件,其後須進行二億五千萬元的補救工程,為有關樁柱工程款項的三倍。
有關「短樁」事件於一九九九年夏天被揭發,當時地基出現不平均沉降,以致升降機槽嚴重傾側,未能安裝升降機。
廉署其後接獲房屋署轉介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採取行動,拘捕案中兩名被告。
「興業」為「房委會」委任的建築工程顧問,負責監管「房委會」天天圍「居者有其屋」屋苑天頌苑第一座及第二座的建造工程;而「 B+B 」則是有關建屋工程的樁柱承建商。
控罪指黃及杜於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二月期間,串謀詐騙「興業」及「房委會」,即在註冊結構工程師報告中虛假地表示,天水圍第三十一區第一期天頌苑第一座及第二座所有竣工入土樁的長度,已達到有關合約所需的深度。
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麥偉德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容達材協助。